繼2020年電子合同市場需求迎來爆發之后,21年也讓更多行業,企業加入到電子合同、電子簽名大軍中來,同時政務各部門為進一步優化市場環境,持續深入推進電子合同、電子簽名在各行業的普及應用,僅上半年就出臺了眾多相關政策和法規。
1月5日,深圳市政府印發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的若干意見》。《意見》在實施“數字市民”計劃中提到,大力推廣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證照和電子檔案,構建“數字市民”認證、管理和應用體系。
1月11日,商務部辦公廳在《關于推動電子商務企業綠色發展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大力推廣電子合同應用,推動電商企業實現電子發票報銷入賬歸檔全程電子化管理。
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消息:自2021年1月20日起,北京市新開辦企業可以在獲得電子執照同時免費獲得一套電子印章,實現開辦企業領域執照、印章、發票“三大件”電子化模式全覆蓋,同時明確“電子印章與實體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月15日,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下發《中評協關于推廣應用電子簽章的通知》,通知指出,資產評估機構應重視研究在內部管理和資產評估執業過程中應用電子簽章。提升資產評估機構數字化服務能力,實現管理降本增效,提升內部風險管控水平。
1月28日,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北京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實施方案》,《方案》第五部分提到,運用電子印章在涉稅事項、社保登記、公積金等領域率先實現無紙化。
3月2日,上海優化營商環境4.0版發布(即:《上海市加強改革系統集成持續深化國家一流營商環境建設行動方案》),文件中指出:要進一步推廣在線身份認證、電子印章等技術在政務服務以及企業管理服務中的應用,擴大使用范圍,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深圳統一電子印章管理系統上線,深圳市率先實現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綜合應用,推動“數字政府”和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海關總署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許可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46號,以下簡稱《辦法》)。其中為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第四十條明確提出:推動海關行政許可事項網上全流程辦理;第五十一條明確提出:《辦法》所稱的書面憑證包括紙質和電子憑證,符合法定要求的電子憑證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月18日,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4部門制定出臺《青島市推廣電子勞動合同和電子集體合同賦能企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提出,計劃利用3年左右的時間,提升青島市企業對電子勞動合同、電子集體合同的知曉度與認可度,實現電子勞動合同、電子集體合同在青島市全域的基本覆蓋。
3月30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推廣應用道路運輸電子證照提升數字化服務與監管能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文件中指出: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該組織建設“電子印章”系統,支撐電子證照印章簽署功能,確保電子證照來源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簽署行為的不可否認性。
4月28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斷提升企業開辦服務水平的通知》。
明確提出:不斷擴大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同步發放和應用試點范圍、繼續推動電子印章應用、鼓勵各地完善并推廣電子印章應用,大力推動企業開辦要素電子化。
4日14日,蘇州工業園區正式發布電子勞動合同爭議處理規則。為依法引導和規范電子勞動合同的訂立,預防因電子勞動合同引發的勞動爭議,蘇州工業園區積極探索,研究制定了《蘇州工業園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電子勞動合同爭議處理規則(試行)》(蘇園勞人仲委〔2021〕1號)。
3月29日,上海閔行區人社局制定出臺《關于推進電子勞動合同相關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據了解,該意見中的電子勞動合同適用范圍為:注冊或者實際經營在閔行區的用人單位及其勞動者、工程項目位于閔行區的各施工單位及其務工者、愿意遵守本實施意見且服務于閔行區用人單位的第三方電子勞動合同簽署服務機構。該實施意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5月8日,寶雞市人民政府印發《寶雞市一體化推進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推進電子簽章、電子證照等電子材料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印發《寶雞市電子印章管理辦法》,構建電子印章建設和使用管理體系;加快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檔案等互聯網能力應用,建立覆蓋全部環節的數據化協同辦公流程,推動“不見面辦”。
為深入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5月20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提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著力優化開辦企業服務。推廣電子營業執照及電子印章應用,拓寬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場景,并逐步擴大到公共事業、商務活動等領域。
5月10日,5月10日,公安部發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為群眾辦實事”12項便民措施,其中將試點推行電子機動車駕駛證這一措施格外受到關注。公安部宣布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蘇州3個城市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
5月12日,上海市浦東新區優化營商環境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2021年浦東新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2021年浦東新區將全面貫徹落實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4.0版方案,圍繞市場準入環境、企業經營環境、政務服務環境和法治保障環境建設,重點推進24項任務,共136條具體舉措,進一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推動浦東營商環境建設邁上新臺階。
5月22日,《深圳市鹽田區電子勞動合同爭議處理規則》發布,為全市電子勞動合同爭議處理提供仲裁指引。
5月25日,省政務服務辦聯合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國家密碼管理局印發的《河北省加快推進社會主體電子印章建設應用實施方案》提出,為各類社會主體使用電子印章建立全省統一的制發、備案、應用及監督管理體系,推進在政務服務全程電子化審批中的廣泛應用,積極擴展在銀行服務、招投標、合同簽訂以及其他領域的應用,提高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效率,更好激發市場活力,打造更優營商環境。
5月31日,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海南省電子印章應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所稱的電子印章,是指基于可信密碼技術生成身份標識,以電子數據圖形表現的印章,可用于簽署電子文件,其內容包括電子印章印文圖像數據、印章信息和信任憑證,涵蓋電子公章、電子職務章和電子私章。
6月2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教育廳等十部門聯合印發《云南省深化“互聯網+旅游”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整合全國旅游電子合同等系統數據,構建全省旅游團隊監管平臺,進一步規范旅行社、導游和涉旅企業的經營服務行為,推進旅游管理智慧化建設;探索旅游電子合同和行程單等區塊鏈應用,推進全省旅游區塊鏈應用場景布局。
6月3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7月1日起,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全國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
簽盾電子簽約平臺采用電子簽名技術,通過實名認證確保了合同簽署雙方真實身份,采用區塊鏈技術,對簽署過程中合同內容數據上鏈,并利用哈希值固化原始電子文件數據,有效防止了數據篡改,確保電子合同的原始性、客觀性,此外還提供配套的司法服務,全方位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